武汉职业技术大学防汛减灾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学校防汛减灾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防汛减灾工作指南》,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因暴雨、洪水、洪涝等灾害引发的防汛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属地启动防汛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指挥和协调学校的防汛应急工作。
组 长:鄢烈洲
副组长:李仁平
成 员: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处,后勤保障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报告汛情信息,制定和实施防汛应急措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等。
领导小组下设各专项工作组:
宣传教育组:由宣传部、工会、学工处、团委及光谷东、麻城校区管委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加强防灾减灾、防溺水等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避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家校协同,补齐离校师生安全环节短板。
演习演练组:由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强化各级各类防讯责任人的决策指挥、应急处置能力,检验预案的可执行性,加强极端条件下学校的自助互救能力,强化部门协同信息共享。
隐患排查组:由国资处、校建处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全覆盖、不留死角,重点排查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等重点都位,建立风险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全面评估校舍安全,紧盯在建校舍汛期安全。
应急抢险组:由组织部、人资处统筹全校教职工组成,负责组建基层防汛应急抢险队伍。根据当年度属地防汛要求,分梯队组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第一梯队暂按50人动员组成并编组(第二梯队根据汛情和需要动员组建),每日三班轮流承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抢险救灾、师生疏散、财产保护、秩序维护,应急物资发放等任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抢救、设施抢险等工作。
医疗救护组:由后勤处协调校医院人员组成,负责医疗救护工作,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处理。
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财务处、国资处等部门人员组成,校产处负责防汛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配;后勤处负责车辆调度,物资运输,保障受灾师生的生活物资供应;财务处负责落实必要的资金。
值班值守组:由学校办公室统筹纳入领导带班值班安排,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和应急备勤,在防灾减灾各环节第一时间主动报送信息,保证信息时效性和规范性。确保关键时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方案到位、巡查检查到位。
安置工作组:学校需承担洪湖分蓄洪区(洪湖市)龙口镇套口村外转人员的对口安置工作,保障外转人员的基本生活,并确保落实“五有”(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安全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要求。套口村居民共2246人,安置点拟设在光谷东校区,具体工作责任详见《武汉职业技术大学集中安置工作预案》。
四、预防预警及响应
(一)预防措施
1.定期对校园内的排水系统、建筑物、山体、围墙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加强对校内排水设施、屋面防水渗漏等,及时清理障碍物,保证水流畅通。
3.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如排水泵、沙袋、救生衣、应急照明设备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4.开展防汛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师生的防汛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预警机制
1.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洪水等灾害预警信息,及时通过校园广播、公众号等渠道向师生发布预警通知。
2.根据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三)响应机制
当启动暴雨黄色预警时,根据不同等级,采取不同响应:
1.三级时,根据研判,采取调整上下学时间或停学、停课措施;
2.二级时,视情况启动学校停学、停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防汛指挥部及市、区政府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转发学校停学、停课通知;
3.一级时,学校停止全部线下教学活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通知停学、停课,同时加强校外安全教育。
五、明确各级防汛防御措施
(一)武汉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27.30 米)时
提前做好一切准备,随时听候关山街防汛指挥部通知组织队员上堤进入防区,按要求开展巡堤查险,就近建立生活基地, 并根据水位情况增加巡查值守力量。
(二)武汉关水位达到 28.28 米(1931 年洪水水位)时
指挥部靠前指挥,进一步加强巡查力量,根据关山街统一部署强制清除行洪障碍。出现险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险情发展。
(三)武汉关水位达到保证水位( 29.73 米)时
防汛工作进入非常时期。在市、区直接领导和指挥下,实行紧急动员,以命令的形式调度各项防汛工作,用铁的纪律强化防守责任。进一步加强巡查力量,组织24小时不间断拉网式巡查,重点堤段实行坐哨值守。
六、强化工作纪律
(一)根据市防汛指挥部规定,汛期防守期全体防汛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切实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二)层层落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和追究。防汛任务下达,队员无故不到位的,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三)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防汛队员工作时间一律不准喝酒,不准打牌。
(四)防汛期间,指挥部成员外出必须向学校防汛指挥部指挥长请假并获得批准,外出期间必须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防汛队员原则上照常工作作息,随时听候通知,在解除任务前,不得离开武汉市,确因特殊情况必须离开的,必须向学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请假并获得批准。外出期间必须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
(五)强化应急值班制度。自接到防汛预报起,实行24 小时值班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