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者:信息公开发布时间:2023-06-13浏览次数:414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为认真做好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现将面试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或综合能力);

(三)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内容与方式

各岗位的面试内容及方式详见《面试安排表》(附件2)。

(一)面试形式及内容

1.专业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不公告。

2.试讲。包含教学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两个环节。

1)教学试讲(15分钟),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每个岗位提前3天公告1道试讲题目。

2)综合素质考察(1道题,共5分钟),采取评委提问、考生对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表现、品德修养、职业道德、教育事业认知和综合素质等。

3.结构化面试。即回答与工作有关的问题,3道题,各4分钟,共12分钟。

4.理论宣讲。主要考察考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宣传阐释能力,1道题,共5分钟。

(二)面试方式

1.免全省统一笔试的岗位

1)教师岗位中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岗位,采用试讲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教学试讲70分、综合素质考察30分。

2)教师岗位中非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岗位,采用专业测试、试讲方式进行,专业测试、试讲(教学试讲70分、综合素质考察30分)各100分,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60%40%

专业测试70分及以上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3比例进入试讲环节,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试讲环节。

2.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岗位

1)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教学试讲70分、综合素质考察30分。

2)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和综合素质考察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70分、综合素质考察30分。

3)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和理论宣讲方式进行,满分各100分,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70%30%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我校组织,共设8个小组,每组面试考官7人。面试考场设监督员、记分员(兼计时员)、核分员。

(一)面试抽签

考生于面试当日7:45-8:15签到候考,由面试工作人员向全体考生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按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二)面试程序

1.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2.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3.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计时。

4.专业测试时长以专业测试试题规定的时间为准,剩余15分钟时提醒考生,结束时考生须停止测试;教学试讲时间为15分钟,最后1分钟时提醒考生,结束时考生须停止试讲;综合素质考察、理论宣讲时间为5分钟,答到最后1分钟时提醒考生,结束时考生须停止答题;结构化面试3道题各4分钟,共12分钟,每题答到最后1分钟时提醒考生,每题答到第4分钟时考生须停止答题。

5.考生试讲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6.各考官评分结束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抽签号顺序,采用“隔位报分法”报分,考生当场听分、签字确认。专业测试评分规则由学校统一规定。

四、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对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总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五、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教师岗位、管理岗位面试时间定于2023618日;辅导员岗位面试时间定于2023618-19日。详见附件2

(二)面试签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东区凌曦楼B座二楼会议室,考生签到后,由考务人员分组引导至指定地点候考。

(三)注意事项: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面试当日7:45起在指定地点集合,进行面试签到、抽签、候考等工作,面试当天8:15前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进入考场。考生需提前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确保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六、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应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候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人员报告,须有考务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考务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务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

(十一)考试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面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考察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面试总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总成绩也相同时,面试分值占比大的项目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环节,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wtc.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考生弃权,不再递补。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wtc.edu.cn/)为本次面试工作安排、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769987(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766689(纪委办) 


附件:

1.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xlsx

2.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表.xlsx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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