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学生资助补助项目绩效自评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度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专项全年省教育厅拨款预算资金2742万元,结转上年资金52.56万元,合计2794.56万元,全年执行2278.1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1.52%。校内资助580万元,全年执行188.0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2.42 %。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1年度评定国家奖学金27人,国家励志奖学金397人,春季国家助学金4388人,秋季国家助学金4059人,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700人次,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550人。校内勤工俭学,发放89.83万元;校内资助:临时困难补助28人,发放5.28万元;优秀学生奖学金6057人次,发放127.74万元。应发放的资助金已按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发放至受助、获奖学生,全面落实了国家、省学生资助政策,无学生因贫困失学。
2021年度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专项 | ||||||||
主管部门 | 湖北省省教育厅 | 项目实施单位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直专项 □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3374.56 | 2466.16 | 73.08% | 14.62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家奖学金奖励人数 | 27 | 27 | 5 | ||||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人数 | 422 | 397 | 4.7 | ||||||
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 | 4180 | 4059 | 4.9 | ||||||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 | 100.00% | 94.07% | 4.7 | ||||||
国家助学金资助面(%) | 100.00% | 101% | 5 | ||||||
校内资助资金面 | 50.00% | 40.06% | 4 | ||||||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应受助学生享受资助比例(%) | 100.00% | 100.00% | 5 | ||||||
受助学生覆盖率 | 25% | 25% | 5 | ||||||
时效指标 | 奖助学金按规定及时发放率 | 100.00% | 100.00% | 5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控制学生辍学、学生群体稳定 | 有效 | 有效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因贫困导致失学人数 | 0 | 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 ≥85% | 10 | ||||||
满意度指标 | 评审工作投诉率 | <1% | <1% | 5 | |||||
总分 | 92.92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一是不可预见性。二是经济困难学生略有减少。三是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方式需要调整。四是校内资助需要调整。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调整资金分配结构。资助政策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实施最严学风管理,提高育人质量。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021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项目
绩效自评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度项目预算总额5,688.00万元,资金执行数5,688.00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1年度项目具体绩效指标共有11个,实际完成指标8个,绩效指标完成率为72.73%。
2021年,学生培养方面,高职招生实际录取6,895人,计划完成率99.76%;学校为在校学生(21,039人)开展各种培训服务3,473,286人次;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双师型”教师人数603人,“双师型”教师比例为70.86%;服务地方经济方面,毕业生积极响应留鄂留汉计划,81.86%毕业生选择在湖北省内就业;学校2021届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为98.08%,其中协议/劳动合同就业为47.47%,升学为36.49%,灵活就业为13.53%,创业为0.59%;项目建设方面,学校师生对项目满意度97.05%;教学质量评价方面,2021届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为98.19%;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为97.14%。
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武汉职业学院认真落实国家“双高”建设计划,打造高水平专业群,建成兼顾教育与公共服务的实训基地;着力信息化条件的改善,进一步完善育人环境,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实训环境,进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社会服务能力。
2021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
项目名称 | 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 | |||||
主管部门 | 湖北省教育厅 | 项目实施单位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2、省直专项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R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R 2、新增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R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5,688.00 | 5,688.00 | 100% | 20 | ||
其中:中央资金 | 3,470.00 | 3,470.00 | 100% | |||
省级资金 | 2,218.00 | 2,218.00 | 100%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40分) | 数量指标 | 高职招生计划完成率(7分) | ≥90% | 99.76% | 7 | |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6分) | 不低于国家限制招生标准且实现正增长 | 高于国家限制招生标准但未实现正增长 | 4 | |||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元/生)(6分) | ≥5000且实现正增长 | 13,609.91元/生, 未实现正增长 | 4 | |||
年培训人次/在校生 规模的比例(7分) | ≥200% | 165.09 | 7 | |||
双师型教师比例(7分) | ≥50% | 70.86% | 7 | |||
项目完成率(7分) | ≥100% | 92.86% | 6.5 | |||
效益指标 (16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毕业生就业留在本省就业比例(%)(8分) | ≥65% | 81.86% | 8 | |
毕业生就业率(%)(8分) | ≥95% | 98.08% | 8 | |||
满意度指标 (24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学校师生对项目抽样满意度(8分) | ≥95% | 97.05% | 8 | |
毕业生对职业院校抽样 满意度(8分) | ≥90% | 98.19% | 8 | |||
用人单位对职业院校抽样 满意度(8分) | ≥90% | 97.41% | 8 | |||
总分 | 95.5 | |||||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 批复项目未按年度批复计划完成。 2021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项目共有2个子项目未完工,包括①光谷东校区围墙项目。原因:因政府主导的三期土地拆迁问题未完成,暂时不具备施工条件,项目处于停工状态。②图书馆改扩建项目。原因:项目预算包括设计费及勘察费用,因装修方案处于商讨过程中,年度工作计划尚未完成,其余款项尚未达到合同约定支付节点。 | |||||
改进措施及结果 应用方案 | 加强项目组织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制定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前期工作事项、审批完成实际节点、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各环节得到落实。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加强督查力度,确保优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