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2022年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占地面积1580亩,建筑面积68.7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3.3亿元。学校拥有62个校内实训基地, 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6个省级实训基地,260个实验室,323个校外实训基地,1个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项目,1个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教科研设备总值达到2.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44.65万册,数据库13个,其中电子图书343.1万册。出口总带宽10Gbps,校园网主干带宽10Gbps,信息点24561个、无线AP3760个;学校建有私有云数据中心,信息系统数据存量5.6TB。
学校现有教职工1451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850人,校外兼职教师52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557人,占比65.5%,教授、副教授413人,占比48.6%,“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90%。学校拥有教育部督学1人,国务院、省政府津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技术技能大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4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行业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6人,教育部装备专家委员会专家1人,全国和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评估专家4人。聘请外籍教师23人。
学校开展各类国际教育项目55个,2000多名校友在国(境)外学习和工作。学校成立了湖北现代制造、电子信息、旅游、生物四个职业教育集团,与IBM、海尔、华中数控、联想、长江存储等300多家企业和机构长期开展“产学研”合作。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生22000人,毕业生就业率长期稳定在96%以上。为300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实用技术咨询等服务,技术服务到款额达1500多万元。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年社会服务经费到款额达2000万元。学校援建中西部职业院校12所,学校年均为全国和全省培训职教师资1000余人,年均开展职业技术技能培训40000余人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学校现设置14个二级学院共67个专业,其中国家示范性专业5个,央财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8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5个,省级重点、品牌、特色专业22个;湖北装备制造、湖北旅游为湖北10大职教品牌,13个专业正在实施国家骨干专业建设。
三、2022年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增减变化
2022年总收入预算51743.14万元,比2021年增加了1215.65万元,增幅为2.4%,主要是生均拨款增加和质量提升计划拨款纳入部门预算。其中:经费拨款比2021年增长14.58%,主要是生均拨款增加;专户管理事业收入增加14.19%,主要是上年人员经费专户结余转入当年;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减少33.58%,主要是资产处置收入结转减少;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增长567.64%,主要是将质量提升计划拨款纳入部门预算;其他收入减少816.22%,主要是上年度部分培训项目未实现或改为线上培训导致上年实际收入部分未实现。
(二)支出增减变化
2022年我校支出预算总计5174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58.66万元,占总支出的79.93%,项目支出10384.48万元,占总支出的20.07%。工资福利支出28290万元,较2021年下降8.19%,主要是2021年人员费用中因社保清算未完成导致了结余;商品服务支出比2021年增加29.63%,主要是因2021年其他收入部分未实现导致对应支出延至2022年支付;项目支出比2021年增加6.54%,主要是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纳入部门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学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共计3254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227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拨款2960万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304万元。总收入比2021年增加了30.2%,主要是2022年生均拨款增加和将质量提升计划拨款纳入部门预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32543万元,比2021年增长30.2%,主要是2021年受疫情影响部分应付款延至2022年支付。
四、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我校公用经费支出总预算为10303.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编列工会费70万元、劳务费1405万元(主要包括学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兼课教师酬金、后勤服务人员劳务费、专家评审费、讲座费等)、水费500万元、电费600万元、物业管理费750万元、委托业务费1500万元(审计费、招生宣传、视频制作、白蚁防治、绿化等外包业务)、专用材料费350万元(主要是学生实训耗材等)、其他交通费200万元(主要是葛店职工上下班通勤车、学生实习租车和培训租车等)、其他支出1336.21万元(主要包括学生活动费、期刊订阅费、资料费、版面费、防疫费用、会费、税费、残保金、手续费、咨询费、英语等级考试费、招生宣传广告费、自考考务费、普通话等级考试费、1+X证书报考费和社会培训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在上年规模上压减5%,共计75万,全部用其他收入安排,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其中公务接待7万、公车运行47万、公车购置21万(含税费)。我校2022年考虑疫情因素,将公务出国费用全部调到公车购置里,主要是原因是学校车辆老旧并已达到报废年限无法继续使用,拟在2022年购置一台公务用车(行管局已批复)。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校认真对照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金8615.22万元,其中货物类3676.15万元、服务类4939.0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校目前固定资产存量情况:专用房屋587898.35平方米,职工住宅66812.65平方米,土地面积1053228平方米,机动车编制数(辆)9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直以来我校坚持按省财政厅关于项目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省人大审议通过。聘请事务所对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各项目实施较好地完成了预算编制中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较好,达到了预期目标。我校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
项目名称 | 教学发展建设项目一期 | ||||||
项目类型 | 特定目标类 | ||||||
项目资金来源 | 来源项目 | 金额 | |||||
合计 | 3,172.0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3,172.20 | ||||||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 3,172.20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
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 | |||||||
项目绩效总目标 | |||||||
名称 | 目标说明 | ||||||
长期目标 | 建设引领湖北职教、服务湖北产业的高水平专业群,成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服务社会网络安全普及教育、服务区域发展。 | ||||||
年度目标 | 建设富有特色的教学实践中心,不仅能满足学生实训、实验基本要求,还能兼顾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兼顾教师科学研究需要,还可以服务于社会,为其它院校、社会企业提供培训考证服务,加强实训室利用率,增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建成41门高水平在线精品开放课程,建设1个光电技术应用专业群资源库,并在智慧职教等平台上投入使用;孵化3-5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职业教育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通过课程设计实现课程项目化改造,打造26门“金课”。 建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为区域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加强校企深度合作,增加实习与就业机会。 | ||||||
长期绩效目标表 | |||||||
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长期效益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才培养数量 | ≥21000人 | 根据学校质量年报确定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实验室利用率 | ≥98% | 参考往年指标完成情况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服务 | ≥8000人 | 根据项目任务书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学生满意度 | ≥95百分比 | 参考往年指标完成情况 | |||
年度绩效目标表 | |||||||
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前年 | 上年 | 预计当年 | |||||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训基地个数 | —— | —— | 1个 | 根据项目建设任务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训室升级改造数量 | —— | —— | 11个 | 根据项目建设任务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在线课程访问率 | —— | —— | ≥90% | 根据项目建设任务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学生实践参与率 | —— | —— | ≥98百分比 | 根据项目建设任务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课程满意度 | —— | —— | ≥95百分比 | 根据项目建设任务 |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教育: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政府教育事业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所属预算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7.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不在此科目反映。
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9.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0.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1.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1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3.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4.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5、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6.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7.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8.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9、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20.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1.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饰,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22.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3.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4.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25.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7.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29.离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30.退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31.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人犯的伙食费、药费等。
3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费、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33.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34.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35.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