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04浏览次数:184


武职院〔201036

  

各学院、处,后勤集团: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人[2002]4号)和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科学技术部令第11号)的精神,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提升学术质量,促进我院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学术道德建设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特别是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在全院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科学研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以科研为先导,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在弘扬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提升学术质量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学术道德建设是繁荣和发展科学研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学校科学研究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科学研究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学术道德建设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学术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学校科学研究学术道德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科技部相关规范为依据,建立和完善学术规范,形成有效的学术监督机制,端正学术风气,营造良好的学术发展环境。

学校要求广大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努力做到:

(一)增强献身科学、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科学研究工作者要以培养人才、繁荣学术、发展先进文化、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将个人的事业发展与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振兴结合起来,反对沽名钓誉、急功近利等不良风气。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要忠于真理、探求真知,自觉维护学术的尊严和声誉。要认真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严肃认真、严谨细致、求真务实、一丝不苟,反对投机取巧、粗制滥造、浮夸浮躁。

(三)增强法制观念,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学术权益。要切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要严以律己,严格遵守学术引文规范、学术成果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和学术批评规范,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违反学术研究规范的不正当行为。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科学研究学术道德建设

(一)各有关单位应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术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科学研究工作者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教育部和科技部相关规定,有重点地宣传严谨治学的典型事例和学术道德建设成绩卓著的科研集体。

(二)在教师职称评聘、先进评选、专家遴选和各级评审专家、成果评比的推荐中,实行学术道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形成有利于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制度环境。

(三)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立项与评审、学术奖项评定等方面要体现正确的政策导向,防止重数量轻质量、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等不良倾向。鼓励开展健康的学术批评。

(四)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学术发展与评价机制,鼓励学术创新。学校将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学术评价的科学化程度,逐步从成果数量的考核转向成果质量的考核,从期刊等级的考核转向成果内容的考核。

(五)建立学术惩戒处罚制度,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经有关组织认定后,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