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改进教风学风的意见

发布者:信息公开发布时间:2021-12-30浏览次数:323



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改进教风学风,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改进教风

1.严格集中学习制度。每周四下午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教研时间,校内教师原则上不排课。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为中央领导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讲话和上级机关的相关文件,教研主要内容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

2.落实集体备课制度。教研室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备课活动,每次活动不少于2小时。可采用集体备课、说课、讲座、经验交流、观摩研讨等形式进行。校内兼课教师参加集体备课活动每月不少于少1次(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3.强化教师发展支持对新入职教师实施一对一结对帮扶,指定导师,从教学基本技能、教科研活动等方面帮助成为合格的高职教师。通过每月组织讲座或经验交流、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广泛联系企业开展工学结合实践活动、选派出国(境)学习培训等,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用三年左右时间,将全校中青年教师全部轮训一遍,倡导所有教师每年完成一定的培训学时。以信息化教学水平提升和课程开发为重点,帮助中青年教师更新教育教学理念、顺应教学发展趋势、适应社会需求。采取具体措施,支持有一定基础的教师扩大社会影响力,育大师、树名师,占领全省乃至全国教育和学术高地。(责任单位:人事处、职教院、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各学院)

4.提升课堂教学效果。严把教师选聘关,凡新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均应事先通过试讲考核。教师至少提前5分钟候课,与学生交流沟通、做好上课准备。提倡采用信息化手段教学,引用最新案例和即时信息辅助教学,避免照本宣科和素材陈旧滞后。推广以学生为中心的任务驱动式、项目式、一体化等多元化教学方式,加强师生互动,提升教、学质量。(责任单位:教务处、质管处、职教院、全体教师)

5.改进课程考核方法。以符合课程性质、注重能力提升为目的,推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校内考核与校外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责任单位:教务处、全体教师)

6.健全教学巡查制度。各学院每天安排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情况巡查,填写《教学巡查记录单》并于每月5日前报教务处汇总;教务处每周至少全覆盖巡查一次,每月汇总全校教学情况并报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7.改进教学督导工作。加强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的密切配合,建立教学督导工作信息及时发布机制。坚持全面督导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对课堂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喜爱的教师,帮助总结出典型教学案例,在一定范围内推广示范;对课堂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反映大的教师,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由所在学院指派专人指导,一学期后仍达不到规定教学效果的将调离教师岗位。(责任单位:各学院、质管处、教务处、人事处)。

8.严肃教学事故查处。严格执行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对认定的教学事故应不迟于5个工作日内处理、实名通报全校并与年度考核以及聘期考核挂钩。(责任单位:教务处、质管处、人事处、相关学院)

二、大力抓好学风

9.严格学籍注册制度每学期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已注册学生名单,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未注册。未注册学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应当享受的权利。(责任单位:各学院、教务处、学工处)

10.严格课堂考勤管理。任课教师是课堂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上课睡觉、讲话或沉溺个人电子产品的学生应及时提醒制止。辅导员(班主任)应每天了解班级出勤情况,每周深入课堂“候生”不少于3次,随堂听课不少于2节。各学院应每周公布班级出勤数据并作为各类评优评奖的基础依据。(责任单位:各学院、教务处、学工处)

11.规范实训实习管理。校内实训引进企业管理方式,注重操作规范教育,做到“工完场清”。校外实训实习要有实习手册、有安全协议、有过程记载、有考核记录。实训实习期间,辅导员(班主任)应积极配合专业教师(企业兼职教师)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各学院、校企处、教务处、学工处)

12.落实素质拓展训练。一年级学生全员参加户外素质拓展活动。系统设计通用职业能力训练实施方案,确保学生结合职业化成长需要人人参加训练。以职业化成长、法治基础知识、科学思维、励志教育等为重点,引导全体学生开展“书香阅读”活动。各专业结合自身特点设计实施专业素质教育拓展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各学院、学工处、团委)

13.实施“人人有职”计划。在班级内组建各类学习、实践小组,提供平等泛在的学习锻炼机会。大力推进学生社团建设,鼓励每一名学生都承担一种社会工作或参加一个社团。统筹推进活动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以“六个一”活动为载体,推动学生人人参加职业体验。(责任单位:各学院、学工处、团委)

14.建立学情通报制度。学生在校期间获奖、受资助、体质测试、外出实习(就业)等,辅导员(班主任)应不迟于2个工作日内通报给学生家长或指定联系人。

对旷课达到6学时的学生,由辅导员(班主任)给予批评教育并口头警告;达到12学时的学生,由所在学院学生管理科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旷课达到记过处分及以上的,处分结果应不迟于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报给学生家长。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四分之一的,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必须重修。必要时应约请家长来校当面沟通,帮助学生及时改正。(责任单位:各学院、学工处)

15.完善学业预警制度。对重考后仍有课程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学生,由辅导员(班主任)进行个别谈话提醒;学期超过3门不合格的学生,由各学院下达预警通报书,通报给学生家长。取消毕业前“清考”,学年累计5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转入下一年级学习或劝其退学。(责任单位:各学院、教务处)

16.加大奖励引导力度。调整校内单项奖学金发放比例,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知识和技能培训、比赛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结合新媒体建立立体化的学风建设宣传阵地,加大对各类学习典型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切实发挥正能量的激励导向作用。(责任单位:各学院、宣传部、招就处、学工处、团委)

17.严明考试考核纪律。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监考管理,弃考、白卷学生不得重考,必须重修。凡经认定的考试考核作弊,应不迟于24小时内公开通报,处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凡因考试考核作弊受处分的,取消或追回本学年奖助学金、评优评先资格或荣誉及党团校、推优资格,处分决定记入个人学籍档案。(责任单位:各学院、教务处、学工处、团委)

18.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在校园主干道、楼宇等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学习格言或职场箴言;在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张贴、摆放有专业特色的挂图和实物,营造学习氛围。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举办学习方法讲座或交流座谈会,各学院每月至少集中举办一次学习报告会或专题讲座。调整图书馆开放时间,方便学生入馆查阅学习。加强网络学习平台及资源库建设,方便学生在线学习、泛在学习。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视及发展政策,增进学生对专业、产业和行业的认识与认同,激发成才内驱力。(责任单位:各学院、宣传部、学工处、图书馆、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三、保障措施

19.改善教学基本保障。学校按不低于10%的增幅,逐年加大对教育教学基本条件建设的投入。校产管理和后勤服务部门要分片明确责任人,每周巡视,及时发现、检修、维护教学设施设备,保证完整完好和正常使用,保持环境卫生,确保食品安全,为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基本保障。(责任单位:财务处、校产处、后勤服务中心)

20.逐层分解落实责任。校长带头落实教学工作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切实负起直接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对照措施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教风学风现状分析,形成具体的实施方案,年度任务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指标,进度分解到工作计划中,责任具体到人,确保不打折扣、

走形式,取得明显实效。对贯彻落实不力、改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全校实名通报并与绩效考核挂钩。(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处、质管处、人事处、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