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04浏览次数:796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14-2015学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2015学年度,我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精神,持续深入的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宣教培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途径、推动信息公开清单落实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有力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激发了广大教职员工、学生、校友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学校发展的凝聚力不断增强,社会形象、办学声誉逐步提升。我校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完善了学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我校领导班子历来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长为副组长,党办、校办、宣传部、监审处、财务处、人事处、教务处、学工部(处)、招就处、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推进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监督检查办公室设在监审处。为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本学年,学校还在二级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各二级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进一步完善了由学校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单位分工协作、各学院落实执行的互相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切实加强了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本学年,围绕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章程修订,加强内部治理、提升学校管理绩效等工作重点,我校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9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基础上,再次修订完善了《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明确了信息公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公开形式、工作程序、组织保障和基本要求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要求财务处、招就处、教务处、建设处、监审处等部门就财务、招生、学籍管理、基本建设、审计招标等制定具体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目前已基本制定完成并拟颁布实施。

(三)深入推进了学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学校深入推进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为主,校内各单位网站为辅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工作载体。一是重点推进校园信息门户网站与原有网站的整合,实现公开内容的便捷化和全面性获取。比如通过登录数字化校园入口,师生员工可以对工资、经费、学费、来款等信息进行查询,也可对人事、科研、图书借阅、一卡通消费等信息进行查询,登录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可对招生等信息进行直接获取;二是在完善校广播台、校报、橱窗、校长接待日、校长信箱等信息公开载体的基础上,拓展了学校微博、微信等信息化载体,及时向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公布学校各类信息;三是通过QQ、电子邮件等平台,进一步完善了师生网络诉求收集与反馈渠道,及时解答师生各类咨询及诉求。

(四)逐步推动了学校信息公开清单落实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关键是把社会最关注、师生员工最关心的信息予以公开落实。

一是对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包括发展战略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改革举措等信息,只要能够公开的,不仅事后予以公开决议和结果,还特别注重了事前的论证过程公开相关信息,采取多种方法、多种渠道、充分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二是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人事和人才工作,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过程、教师职称评审、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引进的信息公开;三是事关师生员工切实利益问题,如科研项目申报及结果、奖学金申报及结果、年度考核优秀结果、教师外出培训与进修、工资福利政策调整等,都按照规定及时公开;四是加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与招标管理等信息公开,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五是将各类招生政策、招生简章、就业与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和全新学生及时公开,满足考生需求,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4-2015学年,全校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共13152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达11956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等,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方式

1.教代会。凡法律、法规赋予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应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

2.会议通报。建立党政工联席会、教职工座谈会和民主议事会制度,通过召开校情发布会、院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党员大会、全校教工大会、教代会代表团团长会、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离退休人员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学校重大事项和发展过程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协商学校有关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以会议形式,公开校务,促民主监督、民主管理

3.公文。通过各种文件、报告、公告、通报、通知、会议纪要、公开信、简讯等文件形式公开信息。

4.媒体发布。学校充分利用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官方微博及各职能处室、各学院网站等网络形式,向社会和校内师生员工发布应予公开的事项。

5.各类年鉴、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校长报告书、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6.交流沟通。进一步完善校长信箱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强化沟通。

7.书面送达。以通知书、家长信和收费联系卡等形式,向学生或其家长公开有关信息。

8.其他。如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等。

三、信息公开其他情况说明

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14-2015学年度学校没有依申请公开情况,不予公开信息根据《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有关办法》和有关保密规定进行了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情况良好,没有因信息公开遭举报的情况。

四、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规范化、高水平、专业化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如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还应进一步扩大,综合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方式对信息公开进行解读等还需进一步加强。下阶段,学校将从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一)进一步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

学校除了要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信息公开原则外,更要从通过全面信息公开,进而减少中间环节、提升学校管理运转效率的角度来认识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作为科学规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能力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校性的工作,既具有法规性也具有实务性,因此,不仅要实行信息公开工作专人专岗机制,而且要持续加强信息公开的学习宣讲和专业培训,以此保证信息的及时维护与更新,以及公开信息的全面、科学、准确。

()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

学校信息公开,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稳定。因此,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不断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优化保密审查流程,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保障,确保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专此报告。


2015112



(联系人:李仁平,联系电话:13317199099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5112日印